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红十字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4月1日上午,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红十字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沈毅民,区委巡察办副主任潘军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骆卫东,区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黄爱兵,副处级巡察专员雷珍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区红十字会全体人员,区红十字会监事会代表,区红十字北斗救援队理事会成员,造干捐献志愿者队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楼红主持。

动员会上,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沈毅民作动员讲话,明确了开展巡察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

1

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巡察工作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巡察的工作方针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此次巡察是对红会党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重要工作部署情况的深入监督,也是对区红会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

2

巡察工作的部署安排

明确本次巡察的对象、内容及方式,巡察的重点内容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方面情况。

3

做好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监督,客观反映问题,严肃巡察纪律,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区委巡察办副主任潘军伟就如何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1

要提升政治意识,强化对本次巡察工作的思想共识。

巡察工作的本质是政治监督,是对党委党组履行政治职能的一种常态化的党内监督。开展巡察工作是区红会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和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机遇,希望区红会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

要提升主体意识,主动积极参与做好此次巡察工作。

管党治党是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配合巡察工作是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区红会要有主人翁意识,在巡察工作中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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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升治理意识,推动红会事业加快改革创新发展。

通过此次巡察工作,目的就是要提升区红会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区红会体制机制上的优化完善,推动红十字事业的发展。

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楼红代表区红会党组汇报了2018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提高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

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区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全面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强力推动红会事业发展的机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巡察工作要求。

严守纪律,工作上全力配合

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纪律性都很强的工作,配合做好区委巡察工作,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配合,为区委巡察组高效开展工作提供便利的条件和强有力的保障。

全面对标,整改上彻底到位

对区委巡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定要虚心接受,做到直面问题,深究原因,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塞责。对巡察提出的整改要求,一定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立行立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会议最后还开展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



来源:【临安区红十字会】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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