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项目)支出表 六、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绩效表 一、临安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临安区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包括:会本级预算1家单位预算。 二、临安区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30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6.6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33.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红十字人道活动项目经费和救护培训业务拓展导致经费增加。 (二)2019年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306.68万元,同比增加33.57万元,主要原因是救护培训业务拓展导致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1万元,其他支出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39.68万元,项目支出167万元。 (三)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41.68万元;政府性基金65万元。 支出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114.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专项公用业务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102万元,主要用于市民应急救护培训经费、志愿者工作经费、人道救助经费、开展人道活动等经常性和民生项目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5.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10.01万元,购房补贴(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6.6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8.13万元,主要是红十字人道活动项目经费增加的原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67万元,占75.5%;住房保障支出10.01万元,占3.3%;其他支出65万元, 占21.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114.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专项公用业务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102万元,主要用于市民应急救护培训经费、志愿者工作经费、人道救助经费、开展人道活动等经常性和民生项目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5.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10.01万元,购房补贴(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1.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99万元、津贴补贴30.02万元、奖金4.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4万元、住房公积金10.01万元、生活补助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 公用经费116.1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资本性支出31.85万元、劳务费19.5万元、委托业务费26.4万元、工会经费1.65万元、福利费4.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1万元、公用经费7.5万元、维修(护)费1.1万元、专用材料费5.9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6万元。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3.7万元,主要是救护培训业务拓展导致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65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关于临安区红十字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0.57万元,增长135%,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没有出现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135%。主要用于接待各地红十字会交流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生命教育体验馆二期已经竣工,预计接待的人员会大幅度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没有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临安区红十字会已经实行车改,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临安区红十字会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1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73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节约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临安区红十字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安区红十字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7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区红十字会预算公开表格(1-7表).xls 2019年区红十字会预算公开表格(8-9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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